常見問題

全女性員工每月頻請生理假,影響公司進度該怎麼辦?勞資專家解答!

勞檢最愛抓的3大違規,稍有不慎付出百萬代價!專業勞資糾紛顧問告訴您

勞資軍師回覆:因為生理價為員工之權利,且無須提供證明。建議建立公司職務代理人制度,加強員工對公司的向心力,以及增加團隊彼此間的工作責任感!

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 第14條:

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,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,全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,不併入病假計算,其餘日數超過三日則併入病假計算。前項併入及不併入病假之生理假薪資,減半發給。

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 第21條:

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1條第2項之規定,受僱者為生理假請求時,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、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。

條文意涵說明: 本條明定女性受僱者在生理期間,若因生理不適導致工作有困難,可以請生理假。 請假天數規定: 每月可以請 1 天生理假,全年未超過 3 天的部分,不併入病假計算。超過3天的部分,則併入病假計算。 薪資: 生理假無論是否併入病假,薪資皆減半發給。

員工申請「生理假」,雇主可以拒絕嗎?

提醒雇主,根據《性別工作平等法》第21條第1項,雇主不得拒絕勞工申請生理假,不得因女性員工請生理假而拒絕或給予不利處分。。如果雇主恣意拒絕給假,將違反《性別工作平等法》第21條,可以依第38條規定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,30萬元以下之罰鍰。 雇主若違反前述規定或故意刁難,員工可直接向地方政府勞工(動)局提出申訴,由勞工(動)局介入調查、協調,若查證屬實,將進行裁罰等後續處分。


請生理假需要提出證明嗎?老闆要求給生理假證明會發生什麼事?

提醒雇主,不需要證明,如果雇主要求就違法! 勞動部曾呼籲勞資本應誠實互信,生理假之原因通常較為固定,若要求每次生理假都須提出醫師證明,則非屬必要之範圍。因此《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》第13條也已經勞動部在民國80年7月1日台勞動3字第16614號函釋修正:女工因生理原因請普通病假,無庸提出醫療機構或醫師證明。 因此,申請生理假時不必檢附相關證明文件。


若雇主要求受僱者必須提出生理假證明文件才給假,目前屬違法行為,勞工可向事業單位所在地之勞工行政主管機關【縣、市政府勞工局(處)或社會局(處)】申訴。 舉例: 小美在 2024 年請了 2 天生理假,這 2 天不計入病假,且雇主需給付半薪。 若小美在 2024 年請了 5 天生理假,其中 3 天不計入病假,另外 2 天則併入病假計算,這 5 天雇主皆需給付半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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