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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出月薪4萬以上!他面試近15間公司,竟有一半未達標
發布日期:114.5.2

網友發文說,他面試許多公司後發現,多數標榜「月薪4萬以上」的職缺實際未達標(圖片來源:自由時報)
求職市場上,企業標榜的薪資與實際給付之間常有落差。網友發文說,他面試許多公司後發現,多數標榜「月薪4萬以上」的職缺實際未達標,尤其以傳產最常見。文章曝光後,引起網友熱議。
前天網友在Dcard以「企業徵才最大的謊言」為題發文分享,很多徵才資訊上都標榜「月薪4萬元以上」,但他實際面試近15間公司後發現,有一半開出的薪資都未達4萬元;而這些公司中有九成屬於傳統產業。相較之下,真正能如實開出月薪4萬以上的,都是科技公司,這些公司不僅薪資較高,還附帶福利與分紅制度。
原PO認為,外界常批評年輕人「怕累、怕髒、只想坐辦公室」,但實際情況是許多公司工作內容繁重、環境不佳,卻仍開出偏低的薪資。他認為,這才是造成年輕人對求職環境失望的主因。
文章曝光後,引發許多網友共鳴,「真實案例,求職網站開3萬8到5萬,實際去談說試用期3萬2...」、「面試了一間寫薪資4萬,面試時說是3萬9800,加班後會到4萬」、「我去面試一間辦公室很擠也很亂的公司,老闆說年輕人不要只想在漂亮的地方工作,然後薪水開3萬」。
此外,也有不少人指出,遇到公司在徵才資訊中標示「面議」,實際上開出的薪資卻低於4萬,「之前面試一個寫面議的,結果開出來3萬8,才2000也要砍」、「遇過面議核薪下來28k的,還有40k要你一直降到32k的」、「一堆公司都寫面議,最後核薪下來都37k左右而已」。
針對這類情況,根據《就業服務法》第5條第2項條文「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,不得有提供職缺之經常性薪資未達新台幣4萬元而未公開揭示或告知其薪資範圍之情事,違者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」。勞動部提醒,自107年11月30日起,雇主刊登求才職缺之薪資未達4萬元,應依法公開薪資範圍。
- 文章來源:自由時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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