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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市勞動局公布違反勞基法裁罰,這公司挨罰金額最高

發布日期:114.4.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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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市勞動局公布今年2月份違反《勞動基準法》裁罰結果,共有24家事業單位遭到裁處,總罰鍰金額為74萬元。圖片來源:自由時報

台北勞動局今公布2月違反《勞基法》裁罰結果,共有24家事業單位包括康統醫學科技、銓宏汽車多媒體、欣大首美達等公司,總裁罰金額多達74萬元;其中大順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因未依規定置備出勤紀錄,挨罰金額最高。勞動局長王秋冬表示,出勤紀錄為核發薪資及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參考依據,雇主應重視置備勞工簽到簿或出勤卡。


勞動局指出,今年2月罰鍰金額前5名,依序分別為大順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(9萬元)、康統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6萬元)、銓宏汽車多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5萬元)、欣大首美達股份有限公司(4萬元)、漾波有限公司(4萬元)。


違反勞基法裁罰的事業單位中,主要違法態樣前5名分別為:拒絕、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,計8家(33.33%);工資未全額給付給勞工,計5家(20.83%);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,計4家(16.67%);每7日中未有1例假1休息日,計4家(16.67%);工資未定期給付勞工,或未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,則共計3家(12.50%)。


勞動局說明,大順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因未依規定置備出勤紀錄,遭裁處9萬元,而出勤紀錄作為雇主核發勞工薪資及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參據,同時為避免勞工雙方對於工時計算起爭議,因此置備勞工簽到簿或出勤卡實有其重要性。


勞動局表示,常有雇主以勞工人數不多、勞工出勤自主管理等理由,未設置勞工簽到簿或出勤卡,或以薪資已發放棄置出勤紀錄,且未依規定保存5年或僅以符號(如打勾)註記,未詳實記載勞工實際出勤時間至分鐘,提醒雇主應重視置備勞工簽到簿或出勤卡並依法置備,避免觸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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